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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屋脊上的争斗——浅谈印巴克什米尔问题的由来

     

     克什米尔是查谟和克什米尔这两个地区的统称,位于巴基斯坦西北部,印度东北部,毗邻我国新疆和西藏,境内多高山,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00万。其中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居民约占77%,印度教居民约占20%。二战以后,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围绕克什米尔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长期争执不休,并导致了三次大规模印巴冲突。在当前,印巴两国成为有核国家后,克什米尔问题成为了目前全球最危险最复杂的热点问题之一,而了解克什米尔问题的复杂由来则要从印度历史特别是殖民历史开始追溯。

       克什米尔与印度的关系史。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250年的孔雀王朝时期。阿育王征服当地后,开始派遣佛教僧侣在当地传教。阿育王死后,佛教在当地渐渐衰落,一度盛行于当地的印度教开始重新活跃起来。在14世纪前,克什米尔一直处于印度教国王的统治之下。14世纪下半叶,克什米尔兴起了第一个穆斯林王朝——沙·米尔扎王朝(公元1346——1561年),以此为基础以外域文化为认同的伊斯兰势力不断扩大。截止到19世纪初期,包含莫卧儿王朝、查克王朝、阿富汗杜拉尼王朝在内的穆斯林势力控制该地区长达500多年,长期的伊斯兰化,使得穆斯林人口在该地区的比重显著的上升,这也为日后克什米尔的归属问题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8世纪末,锡克教势力突然兴起,在印度西北部建立了强极一时的锡克教王国(公元1819——1846年)。1819年,锡克教势力乘阿富汗杜拉尼王朝内乱之机,一举夺取了克什米尔。后来随着英国殖民化浪潮的推进,锡克教王国两次与英军战争失败,其领土被英国殖民当局占有。1846年,当时避难于查谟地区的印度教王公拉布·辛格被迫与英国当局签订了两个不平等条约——《拉合尔条约》和《阿姆利则条约》,用重金“买”回了克什米尔,并接受了英国殖民者对印度的宗主权。于是,原本各自独立的查谟和克什米尔这两个地区,被合并为一个土邦成为了王公拉布·辛格的世袭领地。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在查谟地区,大多数居民与土邦的王公贵族们一样信奉印度教;而在克什米尔地区,穆斯林在当地占大多数。这样实质上,英国殖民统治者就将少数印度教王公贵族的统治强加于在查谟—克什米尔地区占多数地位的穆斯林居民之上,并且从此查谟和克什米尔也被合并称为克什米尔。这为日后该地区的争端买下了引子。

      克什米尔地区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7年。自20世纪初,印度人民反对殖民统治的斗争日益强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印度的民族独立运动从一开始就存在路线分歧:以印度国大党为代表的印度民族主义者认为印度应是统一的多民族、多宗教国家,各民族应该联合起来为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进行反殖民统治斗争;而以全印穆斯林联盟(穆盟)为代表的穆斯林民族主义者则认为,印度穆斯林有自己独特的信仰、习俗和文化,有条件也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1928年,因为路线分歧,国大党和穆盟的合作正式宣告破裂。穆盟开始提出明确的民族分离主义主张,即日后的“两个民族”理论。按照这个主张,印度的居民被划分为两大民族实体——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和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双方应当各自独立,各自拥有自己的民族国家。1930年“两个民族”理论成为穆盟建立独立政治实体巴基斯坦的指导性思想。1940年,穆盟领导人在英国《时与潮》上发表专文,系统阐述了“两个民族”理论,并要求英国政府为印度制订一部宪法,以确认印度两大民族实体的现状并保障拥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同年3月,穆盟在拉合尔全会上通过了建立巴基斯坦国的“目标决议”,未来的巴基斯坦版图应以印度西北部穆斯林聚居区为基础,这对于长期处于印度教王公统治下的克什米尔穆斯林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克什米尔问题实质上来源于印巴分治问题,并不能孤立于印巴分治矛盾之外。

      随着二战后印度民族独立运动的高涨,印度各地的印度教社团与穆斯林社团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不时发生流血冲突。为了解决纠纷,英国政府、印度国大党和穆盟三方在伦敦举行圆桌会议,经过一系列的讨价还价终于就印巴分治的基本问题达成了协议。1947年6月,英属印度总督蒙巴顿颁布《印度独立法》,将英属印度按居民宗教信仰划分为印度教的印度自治领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巴基斯坦自治领。其中,包括克什米尔在内的印度度各个土邦可以自由选择归属任何一个自治领或者继续保持自身独立。这即是著名的“蒙巴顿方案”。

      8月15日,印巴两个自治领各自成立。当时,印度共有565个土邦,其中大部分选择归属了印度。当时统治克什米尔的印度教王公哈里·辛格在加入哪个自治领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更倾向于保持独立的现状。为此,他于1947年8月要求与印巴双方签订“维持现状协议”,并与巴基斯坦签订了维持交通、邮政、电信等方面的条约。在此期间,克什米尔爆发了穆斯林民众反对土邦统治者的大规模武装暴动,并在10月成立了“自由克什米尔政府”。10月下旬居住在阿富汗与巴基斯坦边境的普什图族穆斯林部落武装3000余人,在巴基斯坦的支持下进入克什米尔,支援被当地土邦政府和印度教徒围攻的穆斯林教胞。局势所迫之下,哈里·辛格王公不得不表达了归属印度的意向,以此来换取印度政府的援军。10月27日,蒙巴顿在给哈里·辛格的回信中表示有条件接受克什米尔加入印度的要求,同日,印度空运军队到克什米尔首府斯利那加与穆斯林武装展开激战。10月30日,巴基斯坦政府发表声明,拒绝承认克什米尔加入印度,并积极支持穆斯林武装的反抗活动。1948年4月,印度派大批军队向拟议中的巴基斯坦边境推进,巴基斯坦方面也毫不示弱,在5月也派出军队开进克什米尔与印军对峙,由此导致的第一次印巴战争爆发。

      由此可见,克什米尔问题完全是英国殖民当局“分而治之”的政策造成的。作为分治的法律依据的蒙巴顿方案在涉及克什米尔主权和领土归属的问题上含混不清,自相矛盾。印巴分治的基本原则就是“以教定土”,即按照当地大多数居民的宗教信仰来确定领土归属。如果按照这个原则,那么显然穆斯林居民占77%的克什米尔理应归属巴基斯坦(这也是巴基斯坦方面在克什米尔争端中坚持的基本立场)。但是,蒙巴顿方案在确认“以教定土”原则的同时又提出可以“自由选择”,允许各土邦王公自由选择加入印巴任何一个自治领,或者保持独立,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克什米尔土邦决定加入印度也符合蒙巴顿方案的原则。因此,对待同一问题的双重标准,不仅为日后印巴争端埋下了祸根,更从法理和事实上剥夺了克什米尔人民的自决权。

      回到前面,为争夺克什米尔而爆发的第一次印巴战争于1949年1月停火,根据停火协议克什米尔被划分为印控克什米尔和巴控克什米尔。但是悬而未决的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不仅未能得到解决,反而在1965年和1971年又引发了两次的大规模印巴战争,特别是第三次印巴战争造成了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更加深了双方的敌视和仇恨。不过相对的,双方都承认难以使用武力彻底战胜对方解决克什米尔问题,而在此期间联合国安理会等国际社会也做出了努力。1949年1月,安理会通过关于通过克什米尔全民公投来解决克什米尔主权归属的决议。但这份决议的核心部分——公投,实行起来却难上加难。

      第一,印巴双方对公投各执一词,各有目的。当时,在查谟—克什米尔地区的约500万居民中,穆斯林占77%的多数,并且这些穆斯林长期受到印度教王公的压迫。显然,如果按照公投的民主原则,局势明显会有利于巴基斯坦,这也正是巴基斯坦一直力主进行公投的原因所在。相反,印度方面则主张哈里·辛格王公已于1947年明确表示愿意加入印度联邦,而克什米尔地方议会也于1953年正式解散,不存在进行公投的条件,也否认克什米尔的归属存在分歧。

      第二,美国等国际势力的角力使问题复杂化。战后的50年代至70年代末,美国为了遏制苏联的扩张,着手建立了一条从东北亚至北大西洋的巨大的半月形包围圈,并建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巴格达条约组织和东南亚条约组织,力图遏制“共产主义的蔓延”,其中南亚是这个战略构想中的重要一环。巴基斯坦加入了巴格达条约组织,而印度从维护自身民族利益的考虑出发,制定了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并积极向社会主义阵营靠拢,先后与苏联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显然,这是不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的,因此美国在印巴争端中采取了支持巴基斯坦一方的态度,并利用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将克什米尔问题扩大化、国际化、复杂化,以期达到制衡印度的目的。

      第三,决议所依据的“公决”原则本身存在相当的争议。美国以安理会名义提出的,为巴基斯坦所支持的公决原则,实质上只是重复当年英国殖民当局“蒙巴顿方案”的“两个民族,两个宗教,两个国家”的观点,该观点的核心就是前面提到的“两个民族”理论。然而对于这个理论的合理性,印巴双方历来持有异议。按照当年穆盟的观点,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因为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的不同,应该被分为两个民族,应当建立各自的政治实体;而按照印度国大党的观点,印度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国家,完全可以实现各民族人民的和睦生活,所谓宗教信仰不同根本不会成为其中的障碍,也不能作为划分民族进而印巴分治的理由。印度宣称美国支持巴基斯坦的态度和做法是“新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表现。有趣的是,当时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曾经这样反问过美国:美国也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国家,为什么美国自身不以宗教信仰来实行民族自治?为什么反而强迫印度实行这一原则?美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南北对立的局面,为何美国不采取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解决?此外,印度还提出巴基斯坦所主张的根据人口比例来决定克什米尔归属是站不住脚的,比如在印巴分治的过程中,印度教占多数的米纳加尔土邦因王公是穆斯林而全体加入了巴基斯坦。既然如此,克什米尔决定加入印度也就无可非议了。

      自1971年第三次印巴战争结束后,虽然克什米尔争端未再导致两国的大规模战争,但两国间的冲突仍然不断,地区的紧张局势有增无减。在此期间,印巴双方展开了军备竞赛,甚至先后发展了核武器。同时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势力在此的争斗以及美国对双方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戏剧性的转变,举例来说,1994年,在与巴基斯坦接壤的阿富汗,得到美国和巴基斯坦支持的伊斯兰学生武装 “塔利班”迅速崛起,而这一切被印度视为巴基斯坦包围孤立印度的战略的一部分。在冷战结束后,巴基斯坦在美国南亚中亚战略中的地位显著下降,相反,美国处于地区安全的考虑,转而经常在核武问题上对巴施压,而且对巴基斯坦全力支持阿富汗内战中的塔利班势力的做法表示保留。特别是911事件后,美国出于反恐战争和插手中亚的战略考虑,对于明里暗里纵容塔利班以及极端势力的巴基斯坦态度产生了很微妙的转变。与此同时,美国公开承认了印度在南亚的大国地位,并且在核能领域开展合作,这相当于默许了印度拥有核武器的合法性(与对东亚某国几十年如一日的颠覆渗透相比,对印度的制裁实际上连5年都没坚持下来)。

      另外,该地区的冲突动荡,还间接导致伊斯兰名义下的极端主义和恐怖活动剧增。随着世界范围的民主主义思潮和伊斯兰复兴思潮的影响,在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出现了两股领导克什米尔抵抗运动的势力。一是始建于1965年的“查谟—克什米尔解放阵线”,鼓吹民族自决与独立,建立一个独立的克什米尔国家。二是始建于1989年的“伊斯兰圣战者党”,主张采取圣战反对印度教统治,并主张并入巴基斯坦。这两股势力不满于印度当局的统治,于1987年联合穆斯林各政党组成“穆斯林联合阵线”参与邦议会选举。然而由于印度政府操纵选举,穆斯林联合阵线在选举中惨败。由此他们便转向了暴力对抗的道路,不断在印控克什米尔地区挑起示威游行和暴力冲突。而这一切也成为了印巴双方互相指责的口实——印度指责巴基斯坦支持穆斯林恐怖分子在当地的活动,粗暴干涉印度内政。而巴基斯坦矢口否认,反而谴责印度剥夺克什米尔人民的民族自决权,“有违国际道义”。由于当地各种势力的政治目标各异,印巴双方互相借题发挥,反过来进一步搅乱了当地局势,使得克什米尔问题掺杂进宗教因素变得更加复杂。 

      总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印巴双方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各执一词难分高下,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同时超级大国的介入使得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不是那么单纯。印巴双方的利益冲突和大国间的利益冲突紧紧地绑了起来。另外,我们从这件事上也能看出来,尽管“公决”本身在形式上和理论上是合理的,但由于人们往往对公决所依据的原则产生异议,在实践会往往遇到不少困难。而且由于利益冲突,所谓的公决原则往往也会被歪曲和利用,出现“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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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houghts to “世界屋脊上的争斗——浅谈印巴克什米尔问题的由来”

  1. 印度独立这事,哪有那么简单明了的大框架描述。如果你认为印巴分治就是英国的阴谋的话,请拿出确实的史实来证明,而不是依靠教科书的推论,不要太想当然。

    正是因为英国逐步想放手让印度独立,才严重激化了穆斯林和印度族裔的矛盾。对于穆斯林而言,他们请求让他们继续留在英国治下,如果不行,他们则坚决要求从印度分离出去。因为他们担心在印度独立无法保证不受压迫。

    两族的矛盾由来已久,不仅仅是宗教上(譬如印度教视牛为圣物,而穆斯林以牛为食物),也是经济上。伊斯兰教入侵并建立卧莫尔王朝时,不少印度人受伊斯兰教人人平等的吸引以及经济上的免税而加入伊斯兰教,穆斯林在卧莫尔王朝时期享有多种特权,地位高于印度教教徒。然则在英国统治下,穆斯林的特权被废除,并如“八旗子弟”一样陷入困境,甚至常常成为印度教教徒的奴仆,地位完全逆转过来。所以穆斯林担忧印度独立后,印度族裔会对他们清算和压迫。

    蒙巴顿的双重标准正是因为印度是双重体制(直属省+土邦)。克什米尔又不是英国直属省!假如克什米尔是直属省,那么结局就和旁遮普省一样被分割为两半,最终仍然是印巴分治。

    蒙巴顿无法直接决定克什米尔归谁,本来蒙巴顿说服那些土邦王公的理由就是在紧迫的革命形势下王公应该早作决定,以免丧失自己的地位,而克什米尔大君就是一个反例,他想完全独立于印巴双方,久拖不决,但是蒙巴顿不接受这个例外,等到国内穆斯林革命爆发,大君自取其辱,他不想失去地位才被迫投向印度,造成了印巴在克什米尔的分治。

    1. 刚看了一下留言,想了想,自己确实有考虑欠妥的地方……把其他一些地方的事情简单类比然后得出结论了……

      不过,蒙巴顿方案以教定土的方针难道只针对直属省而实施吗?也就是说针对土邦才是自愿加入原则?

  2. 在印巴独立之前印度族裔和穆斯林已经基本到闹翻边缘了,“汉贼不两立”。

    印巴分治的原则是原本的直属省份基本按照宗教划分(旁遮普省因为两者比重相当所以分成两部分,直接造成了双方激烈的冲突),其他土邦根据自己的意愿加入哪一方(一般说来是加入邻近的一方)。克什米尔大君是笃信印度教的(他的臣民大部分为穆斯林),他原本和海德巴尔大君(穆斯林大君,但是其臣民大多数为印度教教徒),或者说大部分土邦领主一样是希望完全独立于印巴两方,甚至可以继续留在英国或者作为英的保护国或者加入英联邦。受民众起义形势所迫,克什米尔大君才投向印度一方,最终造成双方在克什米尔的分治。(海德拉巴和克什米尔是最后两个坚持独立的大邦,海德拉巴被印度军队入侵并吞并,克什米尔因为处于双方交界而被迫分治。)

    假如英国真想分而治之,那么南亚次大陆就不是只有两三个国家,而是几百个小国,其中大部分还是英国的保护国。对于蒙巴顿而言,南亚作为一个完整的国家而独立是最完满的(这当然符合国大党的愿望,也是独立后印度把兼并巴基斯坦视为天然的政治使命的原因),然而穆斯林一方死活不干,因为那样他们就是少数族裔,无法成为统治民族,所以真纳坚持穆斯林应该从大印度独立出来来保证穆斯林的利益。蒙巴顿到最后也都无法说服真纳接受联邦模式或邦联模式。分治确定后,就出现了大迁徙,并且在大迁徙过程出现两族之间的大屠杀(主要在族裔混居严重而被分为两半的旁遮普省),无论是真纳也好国大党也好在当时都没有控制局面的能力。于是刚刚卸任的蒙巴顿在国大党再三请求下出面组织紧急委员会平息了事态。如果英国人真的只是想看印度人笑话的话,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南亚次大陆将是诸国林立相互征伐的混战局面。另外,英国人走后,原本英国本土亏欠印度自治领的债务也没有一笔勾销。

    自治领相继独立后,工党统治下的英国一度奉行前自治领的公民前往英国本土就自动成为英国公民的政策,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七十年代。英国的少数族裔很大部分就是在那个时代加入英国籍的,其中印巴族裔又是大头。这对于现在的影响就是在英国的没品笑话里印巴族裔中枪的概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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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分而治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更好的插手并影响当地政治局势。英国人当然不会看笑话,因为看笑话不会带来任何利益,所以英国也不会把印度切碎成几百块,那样的混乱局面会使它插手的成本大大地提高。英国的确是谋求南亚保持整体存在的,事实上一个统一完整但内部存有矛盾的大印度是最符合后殖民时代英国利益的方案,英国人的打算是继续挑拨当地业已存在的民族宗教矛盾,使之久拖不决,然后在其中充当和事老的角色,继续在当地施加影响的同时还能顺带把自己的殖民史洗脱个干净然后将脏水泼到印度人自己身上——你看你们,是你们自己喜欢互掐把国家搞成这个鸟样的,关我何事。只不过后来穆盟与国大党的政治分歧过于尖锐,根本就难以说服穆盟同意大一统的方案,才导致了分而治之政策的出台。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英国在其中就没有包藏祸心顺水推舟一下?恐怕很难说。类似的例子就是南北苏丹问题以及因泰米尔人导致的锡兰内战。

      退一步讲,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两个民族、两个宗教间的矛盾确实是导致克什米尔问题的主要内因,但即便如此也不容否认的是,蒙巴顿方案的双重标准(至少是操作层面上的)是激化这个矛盾并导致克什米尔问题印巴各执一词扯皮至今的关键因素。你说的这个观点我原来也看过,虽然也有一定道理,但我觉得其出发点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你可以说造成分治的根本原因是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咎由自取”,但这也不能就说英国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善良的“国际主义战士”的形象。说实话,这种道貌岸然口蜜腹剑的手段,对于底蕴深厚的大英帝国来说玩得要比牛仔当道大开大合的美国人熟练得多了,至于后来超级大国在地区影响力的变化则是后话了。

      PS:前面所说的影响公投的因素,还漏说了一个次要方面,那就是在当地还存在一支企图利用公投实现克什米尔独立的第三股势力——“自由克什米尔力量”。他们主张通过公投建立一个版图包括克什米尔、阿富汗部分领土以及新疆部分领土的,独立于印巴之外的“克什米尔斯坦国”,因此遭到了印巴双方的共同反对,也触及到了中国等周边国家的利益,这也是进行公投的一大顾忌和阻碍所在。

      PS2:战争史研究的实体书似乎越来越难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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